认清本质,远离非法证券活动
【来源:】 【时间:2021-12-17 09:24:56】 【点击:8152】
一、什么是非法证券活动
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机构或个人,违法《证券法》等法律,擅自开展证券活动的行为。其重要的特点就是具有欺骗性。
二、非法证券活动包括
1、非法设立证券交易所、证券公司;
2、非法发行证券;
3、非法开发交易软件;
4、非法开展证券业务,如非法从事证券经纪、承销、投资咨询、配资等活动;
5、以“创新品种”名义,销售陌生的投资品种,如“原始股”“境外上市股”“恒生指数股”;
6、承诺收益、分享收益、共担损失、代客投资,代客理财;
7、操纵股价、设立杀猪盘、股市黑嘴、散布内幕信息,从事内幕交易。
三、预防非法证券活动
1、抵住“高额回报”的诱惑,坚信“天上不会掉馅饼”;
2、核准业务资质,合法机构及人员,在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证券业协会均有登记造册;
3、认准合法机构的银行账号,不向陌生账户/私人账户汇款;
4、多向监管部门核实确认,冷静多思考基本业务逻辑;
5、学习了解基本的证券投资知识。
四、案例学习
案例一:非法开展证券业务
2018年至2019年,重庆融鑫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“撮合网”网站和APP等配资平台,为配资客户开立交易子账户,提供杠杆比例高达8倍的配资资金进行配资炒股。涉案公司未取得相关证券业务经营资质,发展代理商招揽配资客户4万余名,遍及全国16个省市,涉案交易金额达550亿元。2020年1月,重庆市公安机关完成收网抓捕,目前该案已由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。
案例二:销售非法投资品种
2018年3月,一名女网友主动添加高某微信,向高某推荐炒“恒生指数”股票,并把高某拉入一微信群。群内有“荐股大师”“刀锋”发布自己成功预测走势的消息,群内亦有“股友们”把“刀锋”说的神乎其神,并在群内晒出自己参与交易并赚钱的截图。在鼓动下,高某在群内提供的网络平台上开户进行交易。在“刀锋”的“指导”下,高某很快“盈利”,并继续投入大量资金,但随后便不断出现“亏损”,“股友们”以“大盘不稳定”、“扳回本金”为由,纷纷劝说高某继续投资。直至最后“刀锋”突然退群并且关闭了网络直播间,高某被踢出微信群,先前的女网友也将他拉入“黑名单”,前后高某损失数十万元。
案例三:操控股价,进行杀猪盘交易
2016年起吴某某利用新加坡等境外网络服务器开设多个网站推荐“盘后票”,该团伙提前通过私募机构、场外配资大量买入相关股票,并伙同股市黑嘴引诱散户买入,随后在高位反向卖出获利。2019年3月,证监会联合公安机构将该团伙主要成员抓捕归案。2020年8月,该案由金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。